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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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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美国著名国际商业信用专家梅建平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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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12-26 18:43:53 浏览次数: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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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旬,著名国际商业信用专家、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终身教授梅建平博士来京讲学。利用这一难得机会,在他下榻的中国大饭店,记者就中国建立市场信用体系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梅博士的专业最早是数学,毕业于复旦大学数学系,后赴美进入普林斯顿大学经济系,师从著名的信用权威奥德曼教授,这位导师设计的评价模型(Score Model)被穆迪等顶尖评级巨头采用。多年来,梅教授潜心从事金融资本评价,特别是新兴市场金融资信评价系统的研究。最近几年,学贯中西的梅博士一直在呼吁尽快建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此次,对于目前中国政府推动信用建设的决心和力度,他深有感触。
信用是一个法律概念
一切入话题,梅博士首先强调了一个观点:信用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一个道德概念。
法律概念的含义,首先是信用必须是建立在一个完备的法律基础上的,其次,信用体系的实施也需要一整套法律架构来保障。如果将信用的概念和诚信的概念等同起来,还是从道德的范畴来思考信用问题,就有可能建立起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这也是东方儒家文化中常常出现的一个思维误区。
梅博士认为,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各种市场经济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之下,是保障各项经济行为正常运作的根本依据。这是因为,在任何经济交易活动中,经营者的各种经济行为均是在各自利益驱动下进行的,通过经济活动牟利也是商家和企业生存的需要。
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激烈竞争,会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如果没有一定的信用法律为交易双方提供可信任的依据,并对信用资格差和缺乏信用信誉的企业加以制约和处罚,那么在激化市场无序竞争矛盾的同时,更大程度上会造成交易双方经济利益的损害,从而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
目前,在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体系的时候,立法功课要做在前面,比如:《信用法》、《信息披露法》、《公平交易法》等等。否则,信用体系就是建筑在沙滩上的危楼。
关键是建立完备准确的数据库
没有真实、详尽的数据资料,任何信用体系都无从谈起,不管是个人信用体系,还是商业信用体系。
为了对一个企业、一个自然人的信用历史进行记录、分析,各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一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征信数据开放的通行做法。
信用数据库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机制,即守信用的企业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二是惩罚机制,具体的惩罚措施是,各数据库的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收集到的企业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惩罚。
从企业资信数据库的开放情况来看,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立法强制企业公布自己的信用数据,如英国、意大利、荷兰等国家。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论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表”必须能够公开索取,并明确规定相关政府部门所拥有的企业财务报表向社会开放。
另一种是企业自愿将自己的信用数据提供给征信公司,以美国最为典型。在美国,没有专门针对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及企业征信数据的立法,当征信公司要求一个非上市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时,被调查企业可以向征信公司提供其所要求的数据,也可以拒绝提供数据。但在现实中,在征信数据开放和扩大信用交易额的选择中,企业一定倾向于前者,因为企业希望将自己的数据提供给征信公司,希望客户了解自己,以便扩大信用交易。
此外,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当根据企业征信需求建立一些专门的企业征信数据,为企业提供服务。例如,日本通产省专门斥巨资建立了“海外企业数据库”,记录每个与日本企业交易过的海外客户信用信息资料,专门供日本商社在对外贸易合作时查询使用。
评价模型可以借鉴西方的成果
历经一百多年的信用发展历史,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商业信用体系有其科学和实用的特点,值得我们去了解和借鉴。
例如,美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美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等著名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征信体系。这些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甚至全世界,全方位向社会提供各种以信用为主的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账追收等等。美国的企业征信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美国的专业征信企业是完全私有的,征信数据库完全由私有公司组织经营,征信服务完全商业化。在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规中,并没有特别针对个人、企业和政府进行数据开放的要求,但由于美国人一般不愿与没有资信记录的客户打交道,征信企业向社会提供信用数据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美国的企业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
在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促进信用管理相关立法的出台,以及强制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将征信数据以商业化或义务形式贡献出来,向社会开放。这样,政府既是征信数据开放政策的保证者,它保护征信企业获取征信数据的权利和其他利益,同时,政府一些部门又是信用管理相关法案的提案人以及法案的权威解释者和法律执行的监督者之一。除此之外,政府基本不参与信用管理行业。
作为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美国还存在大量的民间信用管理机构。它们包括各种信用管理协会、追账协会、信用联盟等,其主要功能在于联系本行业的征信企业,为这些征信企业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场所,替本行业争取利益。行业协会还提供信用管理专业教育能力,举办从业执照的培训和考试,举办会员大会和各种学术交流会议,发行出版物,募集资金支持信用管理研究课题等。
推进难度可能比想象的要大
回顾西方国家的信用体系建立的历史,就可以看到现代商业信用的过程是“一波三折”的。
19世纪末的时候,美国和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的发展状况是类似的,甚至南美国家比美国更有钱。但后来美国经济加速发展,J.P. 摩根等大金融机构在中间所起到的一种“信用中介”发挥了巨大作用。
当时,在美国充斥着权钱交易现象,国会议员、地方行政人员经常参与到一些西部淘金、开矿、修铁路等大项目中,从中捞得好处。这些人从政府手里免费拿到地皮、拿到开发批文,就跑到伦敦市场上去圈钱,玩“空手道”的把戏。欧洲投资者把钱交给他们后,他们“一坐上船,就再也没有下文了”。屡屡受骗之后,欧洲投资者不再象美国人投资了。
后来,美国人逐渐明白了如此玩下去只能全“玩完”,这时候摩根财团出面了,他们在美国本土对招商项目进行真实性、盈利性评估,然后参一部分股,再以摩根财团的名义推荐给欧洲投资者,这样,欧洲的资金又开始滚滚而来。其他的金融财团也开始仿效这种模式,金融信用中介的作用日渐突出了。
然而,即使是发展了上百年之后,已经被认为相当完备的信用体系还是出现很多漏洞,象安达信、安然这种例子就对美国的信用体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冲击。美国管理层也正在和业内人士共同修补这些漏洞,例如建立新的会计制度等等。
在目前国内信用体系建设刚刚启动的时候,相关的法律基础、社会环境都不是太成熟,管理者和从业者都要充分估计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大事,不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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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投资担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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