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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疆计划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万人,计划新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00个,创建信用社区100个,日前,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自治区2009年小额担保贷款预期目标计划》,确立了上述目标任务。这一目标清楚地表明,今后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将更加注重对创业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3年正式启动以来,发放范围和额度不断扩大,功能也不断完善。启动之初,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仅有下岗失业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也不过两万元;从2006年开始,我区相继把大中专毕业生中有意创业者、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2007年,我区小额担保贷款人数首次突破1万人,2008年,全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3417万元,新增发放贷款人数12367人。
今年年初,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就业带来的压力,自治区下发了《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放宽了贷款的条件。《意见》规定,对创业人员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展期的,可展期1年。信用社区推荐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免予反担保。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经营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如果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本人或其亲属、亲友的房屋(房产证)、存款、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按规定评估认可,都可作为抵(质)押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创业人员牞也可通过土地或山林承包权及购买的私人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88亿元,40199人享受到了这一优惠,12万人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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